保康县隶属湖北襄阳市,地处鄂西北,位于襄阳市西南部。东依襄樊,南接宜昌,西连神农架,北交武当山。是襄阳市唯一的全山区县,荆山主脉横亘东西,荆山以北南河水系注入汉江,荆山以南沮水水系注入长江。保康县名意为“保民康乐”,于明弘治十一年(公元1498年)建县,至今已有500多年。是楚国的源头和荆楚文化的发祥地。全县国土面积3225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257个村、19个社区,2016年总人口35万。县政府驻地城关镇。保康县自然资源和旅游资源丰富,主要有磷矿、水能、旅游、林特四大资源。著名景区有汤池峡温泉、五道峡风光等。2011年8月,被纳入中国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保康始建于明朝弘治十一年(1498年),迄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鉴于房县辖境辽阔,难以施治,始析房县东境宜阳、修文二里置保康县,县治潭头坪(今城关镇)。北宋雍熙三年曾在房县设立“保康军”(军,宋朝区划名,与州府同级),以此得名,暗寓“保民康乐”之意。始属湖广布政使司郧阳府,清朝初期沿袭明朝建制。
保康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